《文水县天然气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省、市保供办关于“煤改气”改造区域供暖工作的相关部署,有效防范和应对天然气供给不足或中断等突发事件,满足应急情况下天然气供应需求,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山西省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吕梁市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和《文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预案适用于“煤改气”涉及乡镇受上游限气政策、突发事件以及冬季极端气候用气极度攀升等情况影响,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时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按照“安全高效、民生第一”的保障原则,灵活采用多种供暖措施,保障“煤改气”用户温暖过冬,坚决制止舆情发生。
“煤改气”涉及乡镇负责统计上报辖区天然气供需情况;天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对“煤改气”供气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提前48小时上报可能引发的供气紧张情况;县“煤改气”保供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下称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接收、处置和统计分析全县天然气使用信息,并做好信息研判处置工作。
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收到可能或已经发生供气短缺情况报告时,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根据全县影响范围的短缺严重程度,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县政府批示意见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2.3.1及时分析研判。组织涉及单位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出现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2.3.2积极应对处置。督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和供用气企业做好预警期间天然气资源组织,科学调配天然气气量,提倡错峰用气,迅速切换其他能源的条件下开展响应处置工作,控制天然气供需紧张事态进一步发展。
2.3.3做好应急准备。积极筹备应急保障物资及装备,动员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保供应急处置准备。
发生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的地区,涉及乡(镇)政府应及时向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跟进,并做好与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的沟通汇报工作。
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和涉及乡(镇)政府针对天然气供需失衡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能源局要提前在“煤改气”涉及乡镇布局清洁煤供应点,足额供应居民生活用煤。发改局要提前储备一批电暖器,在清洁煤供需紧张的情况下,采用以电供暖形式满足民生需求。“煤改气”经营企业要迅速沟通上游供气、储罐经营、管道运输、城镇燃气等相关企业形成保供合力,紧急调用储气资源,适时释放应急储量,最大限度发挥储气设施的应急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居民、民生用气平稳有序。
相关乡(镇)政府根据辖区天然气供需缺口严重程度,及时摸清情况,有序组织群众切换能源供暖,同时报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备案。
当供气紧张的形势得到有效缓解,经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确认后,涉及乡(镇)政府及时宣布解除天然气应急响应状态,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为加强全县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由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乡(镇)政府、上游供气企业、涉及管输企业和城燃企业成立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共同开展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
成员:南安镇、南庄镇、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中燃文水公司、文水旺家公司负责人。
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供用气企业开展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能源局和上游供气企业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申请调度应急资源;负责督促涉及乡(镇)政府科学制定应急供暖方案;负责督促燃气公司制定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在天然气供需失衡状态时启动应急预案;负责调度全县天然气供需运行情况;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确保长输管道输气安全稳定。督促指导天然气企业落实保暖保供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管网运行安全监管,确保城镇燃气供应安全稳定;负责协助督促天然气企业。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乡(镇)保暖保供应急预案;负责协调解决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涉及单位及供用气企业落实推进整改措施;负责天然气供应保障舆情监测,加强网络舆情引导,防止不良炒作,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天然气供应保障舆情监测,指导全县互联网宣传管理和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加强网络舆情引导,防止不良炒作,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城镇燃气管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文水县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各类破坏天然气安全供应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打击影响天然气保供工作的谣言散布行为;负责应急气源运输车辆道路通行保障和协调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城燃管道法定检验监管、天然气企业“压非保民”政策的监督落实、天然气销售县场有序竞争监管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分析研判形势,提前在“煤改气”涉及乡镇布局清洁煤供应点,足额供应居民生活用煤。
天然气运营企业及其下游用户:负责配合涉及乡(镇)政府及上游供气企业开展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服从统一调度;负责在天然气供应出现缺口时及时采购额外气资源,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负责依据预警和应急响应等级,制定减限企业用户及气量清单,提前告知并协助做好调整生产计划;负责落实储气设施资源储备,制定应急资源调用计划;负责履行城燃管道及附属设施、储气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同配合,由总协调人、办公室主任主持,定期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全县天然气供应保障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坚持分级负责、快速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各乡(镇)政府以及天然气供气、管输和城燃企业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企业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保障演练,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处置得力。乡(镇)政府、天然气供气企业应急预案报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备案。
乡(镇)政府及相关企业要按照县天然气应急保供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天然气保暖保供工作舆情监管,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及时正面发声,加强引导,防止不良炒作。
能源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督促涉及单位及供用气企业分析研判供应形势,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报送保暖保供日报。
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制定(修订)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定期论证应急预案的可靠性,确保应急预案可行、有效。
天然气供应紧张时期,各成员单位及供用气企业相关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建立人员通信名单,保证沟通及时。
涉及管道、城镇燃气、储气设施运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处置装备和物资保障工作,明确储备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储备点和相关调度规则。
涉及管道、城镇燃气、储气设施运营企业要强化应急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技术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县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做好总体指挥和协调督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和协同协作;涉及乡(镇)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
涉及乡(镇)政府和天然气供气、管输及城燃企业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企业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同时定期组织应急保供演练,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应急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