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鄂尔栋镇十五号村委会奶站全体村民给兴和县人民法院送来锦旗,村民代表们表示,在法院的协调下,终于用上了安心电,感谢法院给我们解决了用电难题。
2016年,因经济纠纷,奶站院内建筑物及设备被我院依法查封,院内变压器因老化磨损,已经严重影响奶站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且有严重安全隐患。我院在了解情况后,给案件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电力主管部门,最终将奶站安装变压器纳入电路改造升级规划之中。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查封被执行人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其使用。
如何解决好被执行财产的权属和使用问题,是执行工作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既要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证执行财产的安全使用。兴和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活封”措施,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财产的合理使用的影响。
下一步,兴和法院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于执行环节始终,积极营造和谐、友好、诚信、法治的社会氛围,从多个角度共同发力,真正实质性化解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